日照市印发《城乡饮用水水质改善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发布时间:2018-06-09 00:16:54 来源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作者: 浏览量:3549
为加强日照市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工作,改善城乡饮用水水质,近日,日照市制定印发《全市城乡饮用水水质改善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行动总体目标为:围绕改善全市城乡饮用水水质,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完善工作机制,强化工作措施,利用3年时间,全面推广城市供水深度处理工艺,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实施供水管网改造,提高全市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和管理水平,强化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提升城乡饮用水水质合格率。
行动具体目标为:城区(县城)出厂水、管网水水质稳定达到《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要求,水质综合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面推广城市供水深度处理工艺,供水规模16万立方米/日,城市供水水厂改造规模30万立方米/日;新建供水管网长度120公里,供水管网改造长度80公里,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0%以内;推进农村规模化集中供水,全市农村饮水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小型工程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0%,其他工程的供水保证率不低于95%;推进城镇供水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城镇自来水管网覆盖村的比例达到35%以上;完善饮用水水源安全体系,全市城区(县城)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比例达到国家要求;城乡千吨以上饮用水集中式和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城乡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乡镇覆盖率达到100%。
行动要求,一是强化组织实施。全市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加强对城乡饮用水水质安全保障工作的指导和监管,建立会商制度,落实目标责任制,细化分工,责任到人,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实行部门间信息共享,坚持问题导向,根据监测结果,全面分析本地区影响饮用水水质突出问题和主要风险,制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切实提高城乡饮用水水质。二是加大饮用水卫生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引导群众增强饮用水安全意识。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舆论引导和科普宣传,普及饮用水卫生知识,提高群众饮用水风险防范意识。加大对集中式供水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的法律宣传,指导解决发现的问题,督促供水单位落实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水源保护等相关知识及工作的宣传,增强居民水源保护意识。三是加快新技术推广与应用。加快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GIS系统及管网数据采集和运行调度系统等信息技术在我市城区(县城)供水行业应用,逐步实现供水生产运行自动化、业务管理数字化,提升管理效率。广泛开展城市供水企业净水工、消毒工、管道工、水质检验工等岗位人员培训,提升一线职工职业技能和操作水平。四是完善水质监管与信息公开制度。建立“水质检测、信息通报、限期整改、督导约谈”的水质提升工作机制。城乡供水主管部门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每半年至少一次对辖区内所有供水单位出厂水和管网水开展随机取样检测,发现水质不合格的,及时进行整改。市级每年组织对上一年度各县(区)供水规范化管理工作进行考核,督促主管部门和供水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国家和省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要求,定期向社会公开饮用水水源和城市饮水安全状况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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