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通报2017年7月至今公益诉讼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18-04-09 10:08:42 来源 :中国环境网 作者: 浏览量:28315
中国环境报通讯员 温宗萍 记者 王小玲 成都报道 四川省人民检察院近日通报2017年7月以来全省公益诉讼工作开展情况,并同时通报了七起典型案例。其中,巴中市通江县人民法院11月24日立案受理通江县人民检察院诉该县至诚镇人民政府不履行法定职责行政公益诉讼案,成为四川省检察机关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也是2017年7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施行后、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来,经最高检批准的全国非试点地区提起的首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
■ 谎称垃圾已处理,镇政府首次遭遇行政公益诉讼
2017年6月,通江县检察院在履职过程中发现,至诚镇临河一侧,有大量场镇生活垃圾未经任何处理沿河道露天堆积,现场恶臭难闻,焚烟四散,还有不少垃圾因为堆放不下沿河道漂浮。
经现场测量,垃圾堆放表面积达到1545.77平方米,堆放处附近地表水严重污染。
2017年7月1日,通江县检察院立案调查,随后向至诚镇人民政府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其对堆放的生活垃圾进行深埋处理,并对被破坏的生态环境进行恢复性治理。
20天后,至诚镇人民书面回复称,已经对该垃圾场采取了消毒杀蝇、深埋平整处理,并新栽植被恢复生态。
案件本该就此结束,然而通江县检察院却在跟进检查中发现,该地依然垃圾成山。原来至诚镇人民政府只对其中一部分做了简单的覆土处理,没有深埋,并且还在继续倾倒生活垃圾,也没有采取修复生态环境的有效措施。
针对至诚镇人民政府的做法,巴中检察机关成立专案组,历时两个月,经过21次现场深入勘验走访,与10余家单位座谈,并首次调用无人机高空拍摄,共调查取证100余份。
调查证实,至诚镇人民政府未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的固体废弃物处置程序和标准处置场镇生活垃圾,其违法行为持续对周围居民的生产生活和周边环境造成了巨大影响,社会公共利益受损。
2017年11月23日,经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通江县检察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1月29日,通江县人民法院受理此案。
■ 270余件公益诉讼案中,生态环境资源类案件109件
2017年7月1日新行政诉讼法和新民事诉讼法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以立法形式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
截至当年11月底,四川省共办理公益诉讼案270余件,其中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案件109件,占全省公益诉讼案40.22%,是目前全省公益诉讼案件中占比最高的领域。在四川省检察院公布的首批7个公益诉讼典型案例中,就有5个涉及环境污染。
广元市利州区检察院起诉陕西某铜矿公司违法排放铊锌等元素严重超标的废水,致使嘉陵江广元段水域坨元素超标4.6倍,广元城区因此中断供水36小时。最终,违法企业赔偿嘉陵江广元段因污染受到的损失和费用8000万元。
雷波县溪洛渡水电站库区网箱养鱼规模超规划上线3.16倍,严重威胁长江中下游水资源安全。凉山雷波县检察院进行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立案,并向雷波县农牧局、县环保局发出督促依法履职的检察建议。目前已拆除网箱3337口,环境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江油市违规堆放工业固体废物电解锰尾渣数万吨,经雨水冲刷后变为黑水渗入土壤,导致土壤硬化。江油市检察院向市环保局发出检察建议,要求采取有效监管措施责令相关责任主体及时清运,彻底处置电解锰尾渣,并对相关责任主体作出行政处罚。至2017年9月,锰尾渣清运完毕。
荣县检察机关向长山镇人民政府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该政府采取有效措施,集中清运长山镇垃圾填埋场违规堆放的约15000吨垃圾,防止污水继续流入河道污染周边环境,危害小井沟水库水质安全。目前长山镇已筹集480万元专项资金,完成垃圾清运工作。
据统计,2017年以来,四川检察系统共督促修复被污染、破坏、违法占用的林地、耕地、湿地、草原1748.2亩;消除污染隐患及治理恢复被污染水源地面积715.85平方公里;补种各类被毁林木22864株;促成关停和整治违法企业34家。公益诉讼正在成为建设“美丽四川”重要司法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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